自治区出台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支持自治区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促进新疆氢能产业集聚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自治区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氢十条”)。
“氢十条”包括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发展、支持企业培育壮大、支持优先配置风光资源、支持氢能储运、支持扩大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支持能源领域推广应用、支持氢能企业科技创新、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鼓励氢能人才引进培养、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建设等10方面内容。
在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发展方面,提出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氢能产业示范区落地发展。支持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化管理、示范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前期等。
在支持企业培育壮大方面,提出支持氢能制储运装备、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等生产企业落户。支持氢能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转型制氢、氢能装备等产业、投资建设氢能项目。
在支持优先配置风光资源方面,提出对纳入示范区的风光氢制用一体化项目,结合实际配置上网风光资源。支持氢储能参与调峰。风电、光伏发电配置制氢、储氢项目原则上等同于配置储能。
在支持氢能储运方面,提出支持建设或改造天然气管道掺氢及纯氢管网示范项目,支持专门从事高压氢气/液氢等存储的企业发展。
在支持扩大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方面,提出鼓励物流、自卸、牵引、环卫、旅游、通勤等领域车辆新增或更换为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通城市氢燃料电池客车班线、物流走廊等示范线。鼓励企业配置重卡等氢燃料电池汽车。
在支持能源领域推广应用方面,提出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厂区、数据中心、机关、学校、医院及居民小区等场景安装使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设施。推动氢能在储能发电、石油化工和铸造加工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在支持氢能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提出支持氢能领域企业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氢能领域“揭榜挂帅”。
在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方面,提出鼓励银行、保险企业、社会资本等机构对氢能产业相关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创新金融产品等金融服务。
在鼓励氢能人才引进培养方面,提出支持引入氢能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依托高校和各类研发机构,培养一批氢能创新型人才。推动氢能专业领域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在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方面,提出支持设立或落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氢能专业服务机构。支持组建氢能产业发展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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