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十五条新政促进建筑业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昨日,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大连市住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促进建筑业、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试行)》,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建筑业、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实现GDP过万亿目标。这是大连自贸片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高水平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和大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十五条政策措施按照《促进大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由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在大连市住建局的指导下制定出台。其主要内容包含:一是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设立或者域外迁入片区的建筑业企业,按当年的经济贡献,给予相应奖励;对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片区企业,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根据企业年营业收入和单次承揽域外工程建设的合同额,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片区内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等国家级奖项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二是吸引和培养建筑业专才人才。鼓励企业申办自贸片区建筑业发展市场平台,为入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服务;支持成立涵盖勘测、咨询、设计及研发、生产、施工等机构在内的片区产业联盟;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建筑类职业技术学校、执业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对新设立的学校和培训机构,片区管委会根据其经济贡献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奖励;对新设立或者迁入片区的建筑业企业的高管人员和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技术密集型企业相关人员根据企业年度经济贡献,给予相应奖励。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对注册在我区企业在大连域内承接财政投资的项目,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险方式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方式;对承接片区(保税区)管委会投资的项目,片区管委会允许采用“以函代保”的方式缴纳上述保证金。四是支持建筑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对社会投资的达到绿建二星级以上标准的项目,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新型材料和技术,相对传统做法增加的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对于装配率超出我市标准的非政府投资项目,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计容面积奖励或上调不动产销售备案价格;鼓励绿色建材、装备制造、钢结构及建筑部品等装配式建筑生产项目在片区落地,推动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社会投资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应用BIM技术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五是为片区内注册建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将帮办、代办服务引入资质审批中,组建专门队伍免费对企业申请资质进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主动解决企业在申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充分信任企业,认可其诚信经营”为前提,强调在企业办理审批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实行“7×24”小时无间断审批服务。
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大连市住建局的指导下,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十五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将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加快建筑领域制度集成创新,为产业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继续推行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走出去”拓展省外、境外市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贸建造”“大连建造”品牌。
来源: 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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