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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题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6-24
政策类型 规划计划
层面 地级市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属)各相关部门:

《关于加快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关于加快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经开区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字〔2021〕62号)、张家口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全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住建科字〔2022〕1号)、《张家口经开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构建绿色发展体系,加快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快速发展,推动我区成为全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任务目标


“十四五”期间,逐步构建政府主导、职责明确、主动作为、协同推进、依法实施的监管和考核机制,以建设项目全覆盖和监管责任全贯通,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到2025年,全区监管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建筑品质全面提升、建筑能耗有效降低、社会接受度普遍增强、龙头企业研发投入和建设积极性明显提高,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标准。全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重点发展区域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小区均要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全区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洋河新区”及各级新区、园区等重点发展区域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全区及“洋河新区”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4个,其中“洋河新区”不少于3个。


(二)全面提高装配式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占比

1.新建工业建筑、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及安置房项目,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或被动式超低能耗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

2.商品房小区建设,在2020年装配式建筑配建比例20%的基础上,每年上调配建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全区配建比例达到40%,“洋河新区”以及各级新区、园区等重点发展区域配建比例达到50%,使装配式建造方式成为新建民用建筑主要建造方式之一。

3.从2021年起,全区新建商品房小区按照10%的比例;“洋河新区”以及各级发展新区、功能园区等重点发展区域配建比例不低于30%。


(三)全面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居住类建筑(不含临时建筑)以及具有热水需求的公共类建筑项目全部施行太阳能、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热水建筑应用。在无城市(区域)集中供热或供热能力不足的地区鼓励采用空气源、太阳能、地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热水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80%,具备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占比达到100%。


(四)大力推广老旧小区绿色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在老旧小区改造、城镇面貌提升和乡村振兴项目中,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旧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技术标准进行绿色改造;积极推动新建农房按照村镇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注重绿色节能技术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因地制宜推广低层装配式集成节能农房建造,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引导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高等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同等享受相关推进优惠政策。


三、推进措施


(一)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政策

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确定宗地供地方案前,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字〔2021〕62号)、《张家口经开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文件要求,将绿色建筑、被动式超级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和控制性指标在用地规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划拨)阶段,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写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并将控制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区行政审批局在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竣工备案各环节对不符合规划审查结果要求的不予审批。在项目立项过程中就建设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配建比例、控制指标按照本方案执行标准对建设单位做到告知和提醒。对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被动式超级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将绿色建筑等级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配建楼栋号、建筑面积以及不计容建筑面积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内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3.各项目单位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前应就项目涉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具体配建比例和控制指标到区住建局进行咨询。区住建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张家口经开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在参与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工作时就有关建设要求及控制指标的落实执行提出意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报送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前,应依据《张家口市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项目建筑面积及财政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向区住建局提交承诺函和技术认定申请。(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二)强化标准执行和监管服务

1.建立闭合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服务体系,从严从细把控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执行过程中的设计审图关、施工监理关、材料检测关、质量安全关、监督验收关。(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指导企业、行业协会研发应用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墙体材料产品生产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尤其是制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用组合内、外墙板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及性能测试方法,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用预制装配式墙体材料、构件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及性能测试方法,为新型墙材应用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铺平道路。(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改局)

3.推行全过程技术保障,制定围绕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项目预评价、技术交底、岗前培训、施工监管、技术指导、节点验收、竣工评价等方面全过程管理和技术咨询措施,系统性强化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的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加强行业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项目实施全过程各方主体责任,项目的建设、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和机构在项目建设和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现行标准和规范及我市相关政策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作为,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行业黑名单。(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大奖励激励力度

1.实施容积率奖励。在办理规划审批(或验收)时,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分别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的3%和9%给予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核算。(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对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单个项目(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给予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建筑节能补助)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以省当年补助标准为准);同时依据《张家口市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项目建筑面积及财政奖励实施细则》对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项目(含农房),由区财政予以100元/平方米资金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列入生态环保正面清单。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条件的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应按照国家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设工序,其他工序不停工(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停工的除外),充分发挥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的引导效应和节能减排效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会成立由区管委会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金飞任组长,分管区领导和区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树坚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意识,严格履行对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土地供给、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验收交付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要各负其责,注重横向协同、加强纵向督导、层层把关,把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落到底,合力为我区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宣传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政策和措施,对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增强生活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作用,以及推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公众的认知度、接受度和需求度,增进企业落实发展政策的内在动力和主动作为意识,营造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布时间 2022-06-24 作者: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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