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的重要阶段,是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超越全方位推动的关键五年,是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生态文明纵深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城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的关键时期。
本规划以《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和《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市情现状,提出了福州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福州市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结合的发展新局面。
——资源能源利用更加集约。有效控制能源资源消耗,实现国家与省下达的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与能源消耗量等目标。能源生产利用方式逐步绿色升级,打造清洁能源强市。
——环境质量不断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国家和福建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主要流域、小流域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指标,力争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提升,优良天数比例达98.9%。
——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固。贯彻落实“三线一单”,到2025年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数据共享系统基本完善,基本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城乡生态服务逐步均等化。城乡共治的协同效应初步体现,生态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益显著提高,市县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7%和100%。城乡环境质量的整体效果得到明显改善。
——生态文明体制更加健全。促进环境治理体系改革向纵深推进,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系统完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使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九章,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现状。第一章回顾“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分析“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形势。
第二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思路。第二章提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战略引领、绿色发展、创新驱动、标本兼治的原则,实现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更加集约、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固、城乡生态服务逐步均等化、生态文明体制更加健全的建设目标。
第三部分“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第三章到第八章,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科学系统谋划,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二是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实现绿色创新发展。三是建设绿色基础设施,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四是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坚守榕城生态绿底。五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健全生态文明体制。六是培育特色生态文化,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第九章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项目带动、健全制度保障、加大资金支持等保障措施。
五、主要亮点
一是注重衔接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福州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涵盖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27个指标,结合福州市情况,增加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面积、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与绿色发展相关的6个指标,目标体系更加全面、系统。
二是注重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整体布局,从科学合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等方面来稳步实现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从调整优化福州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进自然资源集约利用、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
三是注重全面完善生态文明制度。《规划》提出探索构建本土GEP核算评估体系。探索将GEP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加快完善GEP评价技术指南等相关政策,明确GEP核算范围,制定生态产品分类清单,规范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确定衡量生态系统生产价值的指标体系。同时加强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更加全面系统的生态文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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