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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题
【政策解读】广西:光伏500小时以上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仍有补贴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2-12-13
政策类型
行动计划
层面
省/直辖市
近日,广西自治区工信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
2023年,广西风电、光伏超过等效上网电量的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暂定风电发电企业等效利用小时数为800小时,光伏发电企业等效利用小时数为500小时。享受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量仍继续享受补贴。
通知明确,满足交易条件但未注册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风电、光伏等发电企业,不再设置等效利用小时数,当月上网电量认定为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发电量;新投产的给予三个月过渡期,从第四个自然月起,其当月上网电量认定为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发电量。
广西电网根据发电企业交易价格成本平衡机制、发电企业偏差结算价格机制对超发电量进行结算,并作为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电量来源。
并网发电的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在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时可暂不提供电力业务许可证,按实际并网容量注册并参与市场交易。若未能按规定时限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被要求停止上网发电的,暂停后续交易资格。暂停期间,已成交电量可出让或继续执行。
原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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